close

  新京報訊 (記者張玉學 實習生鐘子晨)湖北博盈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董事會秘書李民俊,在得知公司準備資產優化重組後,告知丈夫並指示表妹操盤買賣該公司股票,違法獲利86萬餘元。
  昨日上午,因涉嫌內幕交易罪,3人在北京市二中院受審。
  2012年6月23日,博盈投資實際控制人羅某召集公司高層召開非正式會議,會上確定公司必須在限定時間內完成資產優化重組。
  同年7月6日,博盈投資發佈重大事項停牌公告;11月5日,博盈投資復牌併發布非公開發行股票預案。
  據《證券法》的相關規定,在上述6月23日至11月5日為內幕信息敏感期,李民俊作為公司董事、董事會秘書,屬於《證券法》規定的內幕信息知情人員。
  就在信息敏感期內,李民俊將內幕信息告知丈夫,並指示表妹在該公司股票停牌前大量購買,復牌後賣出,獲利86萬餘元。
  博盈投資的股票異常波動,引起了深圳證交所的註意,2013年2月4日,證監會對博盈投資公司進行調查,三人不久後落網。
  檢方認為,應以內幕交易罪追究3人的刑事責任。昨日庭審中,3人均表示認罪。
  目前,三人均被取保候審,法庭未當庭宣判。  (原標題:夫妻涉嫌內幕交易同堂受審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p06aplesp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